INTERNATIONAL LOGISTICS
报关报检代理
一、出口报关
委托单位只需要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毛重净重、总金额、出口目的地等,如进出口货物属于法定检验之类别或其他各种需要由商检局鉴定出证的,均须在出口前到当地的出入境检疫局行进申报,需加提供报检委托书。我司即可代为报关、清关,同时提供报关时所需各类单证。
二、进口报关
专业处理审单、制单、递单、缴税、查验等相关工作基本程序。进口报关的主要流程为: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货物运输。
三、注意事项
进出口报关,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监管条件,需在报关前确认该货物的监管条件,与所需文件,配合我司快速清关。
所需单证
1、出口
出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或售货确认书及函电)、信用证原本的复印件或副本,必要时提供原本。合同如果有补充协议的要提供补充的协议书;合同、信用证有更改,要提供合同、信用证的修改书或更改的函电。对订有长期贸易合同而采取记帐方式结算的,各外贸进出口公司每年一次将合同副本送交商检机构。申请检验时,只在申请单上填明合同号即可,不必每批附交合同副本。凡属危险或法定检验范围内的商品,在申请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安全,卫生检验时,必须提交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证,商检机构凭此受理上述各种报验手续。
1.凭此成交的商品,须提供经国外买方确认,双方签封或合同,信用证已明确 须经商检机构签封的样品。临时看样成交的商品,申请人还必须将样品的编号,号码送交商检机构一份。对于服装、纺织品、皮鞋、工艺品等商品,在报验时还应提交文字表达不了的样卡、色卡或实物样品;
2.属于必须向商检机构办理卫生注册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商品,报验时必须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或出口质量许可证编号和厂检合格单。冷冻、水产、畜产品和罐头食品等须办理卫生时,必须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和 厂检合格单;
3.经发运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商品,需在口岸申请换证的,必须交附发运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简称“换证凭单”)正本;
4.经生产经营部门检验的,应提交其检验结果单;
5.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经返工整理后申请重新检验的,应交附原来的商检机构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和返工整理记录;
6.申请重量/数量鉴定的,应交附重量明细单、装箱单等资料;
7.申请积载鉴定、监视装载的,应提供配载图、配载计划等资料;
8.申请出口商品包装使用鉴定的,应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
9.申请委托检验时,报验人应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提交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
10.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2、 进口
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
1.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 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
2.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 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
3.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 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等;
4.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
5.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 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 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 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四、报检熏蒸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原木都要熏蒸,打IPPC标识 。
熏蒸流程:
1.报检:
1)备材料:报检委托书、清单、发票。
2)打单、预录入、并取回报检单和工作联系单。
2.预约:
1)第一次预约:持报检单提前半个工作日到东渡商检局植检处预约、登记。
2)第二次预约:持工作联系单到植检处预约当天上午(或下午)熏蒸事宜,并告知地点及联系电话。
3.熏蒸:
1)植检人员开箱检查。主要内容有:柜子严实否,通气孔是否封死,木质包装物是否有树 皮、蛀虫孔、检测木质包装物温度,核对件数、唛头、品名、登记柜号。
2)封箱、充气。熏蒸时间为24小时。
3)充气后的柜子不可移动。
4.放气:熏蒸24小时后,由植检人员开箱放气。一般放气半个工作日后才可关箱、上封铅与拖进港区码头。
5.打通关单:放气后半个工作日,凭工作联系单打通关单(通关单主要用于报关)。
6.取熏蒸证明书:凭工作联系单取证书,一般放气后三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7.将熏蒸证明书送客户,并收回所代垫的熏蒸费用(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安排收款)。
8. 熏蒸前应注意事项:
1)落实柜子所停放的位置。
2)检查柜子是否有破洞、破损等。
3)封死柜子的通气孔。
4)柜门是否能关闭严实。